招标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了保证我院所需材料达到质量可靠,价格合理,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,我院决定就临床常用耗材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采购内容及交付时间、地点
内容:口腔专用耗材(经营单一品种者请勿投标)
交付标的时间:合同签订后7日内
交付地点:银川市口腔医院
二、投标条件
(一)招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一线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
5、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
6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
(二)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明
1、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
2、法定代表人亲临现场的,在递交《投标文件》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;法定代表人未能亲临现场的,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,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,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。
3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及检测报告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鉴定证书及相关证书、质量认证书。
4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,医疗器械注册证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
5、依法纳税、自主创新的证明、类似业绩
6、投标人地址、单位全称、电话、传真、开户银行及账号、联系人
三、外地投标商可以E-mail的方式告知我院,投标商的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及所投项目;本地投标商可直接到我院告知。
四、开标地点:银川市口腔医院三楼会议室
联系单位:银川市口腔医院
联系电话:0951-6025591-8039
联系人:黄玮
E-mail:ycws_kqyy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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